前言
我们身边的世界的运作方式是建立在对等原则(reciprocity)的基础上:行善者得奖赏;作恶者受惩罚。因此,当荣耀神学家把世界的运作方式当作理解上帝作为的基础标准时,他们就假设人与上帝之间在关于救赎的事情上存在同样的原则。简单地讲,如果我想让上帝以仁慈待我,那我就必须做点好事来赚取他的青睐。
十架神学家
与此相反,十架神学家对上帝的认知源自于定睛上帝在他所选择的地方如何启示他自己。这一点,路德与新路派神学有明显的连续性。中世纪晚期的唯意志论(voluntarism)强调,从人类视角来看,上帝的意志决定了上帝的行动。这是认识论上的重要发展,因为它维护了上帝行动的他性(otherness)。
从人类知识的角度讲,在上帝启示自己如何行动之前,人类无法预测上帝的行动。因此,在理解救恩时,路德强调的是我们所谓的特殊启示(special revelation),他的观点是建立在自己所接受的中世纪神学训练之上:如果你想知道上帝如何行动,那就必须定睛在上帝如何启示自己将来的行动。
然而,尽管路德的观点是建立在中世纪晚期对启示的强调之上,但他超越了中世纪的神学教师们;他从两个方面强化这一点。第一,在前面的论纲里他很清楚地指出,这两类神学家的区分不仅是认识论层面的,也是道德层面的。其实,我们可以说路德把认识论变成了道德议题。路德认为罪导致道德死亡并进而引发道德捆绑,任何看罪的严重性轻于路德观点的,都是罪上加罪。任何人若不对自己绝望反认为尽己所能会使上帝赐恩,实际上就是罪恶悖逆地自欺。
这里,路德的神学与保罗在《罗马书》1章所说的联系起来。对他的中世纪老师们来说,有关上帝的知识从本质上讲是个认识论的议题:由于上帝的全能,从人的角度看他似乎不可预测;因此,上帝的自我启示约束他必须以某种特定状态向我们显现。在这种观念里,罪之道德危机并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但对路德来说,我们必须定睛在上帝自我启示的原因并非单单在于其明显的不可预测性,还因为事实上人类死在罪中,甚至倾向于创造一个符合自己期望的假神。
路德超越他的中世纪老师们的第二个方面很明显:他把上帝的启示聚焦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当然,路德并非把上帝的启示缩减到只剩十字架而其他地方都没有启示,而是把十字架作为福音神学里重要的基本准则,必须基于十字架才能完整地理解上帝的启示。上帝亲自降卑,取了肉身,用世界上卑微的方式承受痛苦的死亡,这事实本身有力地启示了上帝自己到底是谁以及他是如何行动的。挂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构成了那位向堕落人类显现的上帝的真实身份。此外,路德通过把十字架放在中心位置,强化了对上帝的知识是道德议题这一事实。对他来说,认识论无法从认知行为主体的道德立场抽象出来。简言之,本着保罗的教导,路德把神学视作个人基本道德取向的一种功能。
我们可以注意到路德在海德堡辩论中所说的与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的教导特别一致。保罗在那里呈现的十字架是全人类道德与认知的测试,对十字架的不同回应把全人类分成两个阵营。犹太人看十字架是罪行,希腊人看十字架是愚拙(林前1:23),这实际上正显明了他们的心和他们对耶稣基督及其福音的态度:他们必灭亡,因为他们没有看到十字架的本质乃是上帝拯救的大能(罗1:16)。
他们对十字架不同的诠释无疑都是基于自己的文化背景,这些文化背景只能解释他们观点的具体细节,但无法为这些观点辩解,使其相对化,或使之合法化。他们最终还是会灭亡。简言之,当上帝已经自我启示时,犹太人和希腊人均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拒绝上帝;反之,他们要求上帝必须符合他们自己的文化标准。以十字架为起点接受它就是上帝所宣告的上帝拯救的大能,而并非按其表象所示视之为污秽罪人的死刑,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得救。
这一区分对路德来说有神学上和生存上(existential)的双重含义。神学上,它要求人们根据十字架来彻底反思神学语汇。这就是第21条论纲所讲的,路德在这里玩了个善和恶的文字游戏。荣耀神学家似乎称事物如其所是,因为他有罪的本性使他只能在这个世界所运转的意义准则的限度内来活动;但十字架与这些准则相矛盾,因此,当谈及上帝及其行动时,需要用反直觉的方式来使用标准语汇。路德在第22条论纲里击中要害,他称这种神学错误的源头在人性根本的罪性和悖逆
基督教神学
不论是荣耀神学家还是十架神学家,他们都是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信仰。路德认为这些语言背后的概念需要从上帝在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启示中来定义。例如,当讨论“权力”一词时,荣耀神学家会把上帝的权力当作是与君王的权力类似的事物:强大而具有压迫性。而十架神学家则给这个词不同的定义:权力在软弱中显明。再或以“智慧”为例,荣耀神学家从世界设定的标准来理解智慧,比如视其为玩转某系统所需的才智或知识。
而十架神学家则以道成肉身的上帝挂在十字架上的软弱和破碎来理解智慧:这相悖于全世界所有智慧人所预期的至高权能创造主的形象。提到“义”的时候,荣耀神学家会把它解释为一种由善行构成的外在可见的品质,而十架神学家则在本是无罪却为他人成为罪的那一位身上看到义。荣耀神学家视生与死彼此对立,人们需要尽量避免死亡,而十架神学家则认为死亡实际上是通往复活的大门。晚年之际,在注释保罗的《加拉太书》时,路德写下了这么一段话:
真正的基督教神学,就像我常常提醒你的那样,并非在上帝的威严中将他呈现给我们,好像摩西和其他的教导那样,而是呈现给我们那位由童贞女而生的基督,我们的中保和大祭司。因此当我们对阵律法、罪和在上帝面前的死亡时,最危险的就是以我们无益的空想误闯入天堂,探究上帝那不可透知的权能、智慧和威严,询问他如何创造世界又如何治理它。如果你尝试用这种方式来认知上帝,向他献上基督中保之外的赎罪祭,把你自己的善行、禁食、修士服和剃发当作上帝与你之间的中介,你必将如同路西法一样坠落(赛14:12),在可怕的绝望中失去上帝和一切。因为上帝在其本性中是无垠的(immense)、不可透知的和无限的,所以他对人的本性来说是无法承受的。
因此,若你想保全你的良心和救赎而远离危险,就要禁止这种思辨空想的灵。按照圣经教导你的方式去握住上帝(林前1:21,23—24):“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因此,从基督开始的地方开始——在童贞女的腹里,在马槽,在他母亲的怀中。他为此而降下,出生,在世人中间生活,受苦,被钉在十字架上,死去,好叫他以一切可能的方式将自己展现在我们眼前。他要让我们的心定睛在他自己身上,并借此防止我们攀爬到天上窥探上帝神圣的威严。
这一段其实就是十架神学家概念的扩充和详述。离开基督的肉身,上帝在他的威严里是一位令人战兢、邃不可知、大有权能的上帝,在他面前,堕落的人类无法站立。不敢来到上帝面前的恐惧来自于试图在律法的基础上与上帝建立关系,这是在上帝完美的公义和不加遮盖的权能下接近他。道成肉身的想法就变得极其愚蠢,因为这与人们对一位权能、可畏的上帝所怀的期望完全相反。然而正是在此——在人类肉身的软弱中,尤其是在这软弱的最高峰,十字架上痛苦的死亡中——上帝以满有恩典、温柔、怜悯的方式来靠近他的百姓。
正是在这里路德发现律法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律法——上帝圣洁的表现,一个任何有罪之人都绝对无法达到的标准——本是好的、必要的,因为它提醒我们人的有限和无能,任何人都无法靠自己的力量追求上帝。路德在海德堡辩论里很清楚地表明这一点。不论是思想还是行为,人类都无法与上帝等量齐观,而律法的工作就是把这一事实持续不断地摆在我们眼前;并且只有在十字架的语境下人们才能正确理解这一点(第23、24条)。
在讨论路德用十字架作为神学语汇标准而产生的最伟大的神学再定义之前,我们应该注意到,这对信徒的生活来说,不论从生活的期待还是经历,都意义重大。海德堡辩论中的神学不仅仅蕴含着基督徒认识论的道德性,也包含着基督徒生活全部的本质。
创业项目群,学习操作 18个小项目,添加 微信:790838556 备注:小项目!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oodoho.com/106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