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表弟打电话给我说,他有一个朋友是做生意的,在一个银行申请了一笔200万元的贷款,现在银行已经审批同意发放,但是由于贷款金额超过50万元需要受托支付,然后他朋友找到了他,要把这200万的贷款打到他的账户中,然后再转几手,最后回到他朋友的账户中,并且他这位朋友承诺给他一定的好处费。我表弟问我,这样做有没有风险?生活中可能很多人都这样做过,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别人过度资金,我要告诉大家的是这种做法真的很危险,千万不要经常这样做。
这样做有很大的风险,他朋友这么做无非就是想规避银行的受托支付制度,但是确实有风险。
银行现在都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严格地执行受托支付制度,意思就是说大家的贷款资金不能直接支付给你自己,而是直接支付给贷款合同里面约定的对象,就是与我们发生业务往来的人,也就是我们的交易对手,也就是我们的生意伙伴,银行这样做是为了保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一般而言个人贷款30万以上或者流动资金贷款50万以上都是执行受托支付制度
由此可见,他朋友的这笔200万元的贷款用途应该不是真实的用途,所以才会找别人的账户过渡资金。
贷款的用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没办法保证
如果在生活中我们碍于自己的情面或者别人给了我们一定的好处费,我们把自己的银行账户给别人过渡资金,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麻烦。
那么如果是我们的个人账户,突然转进200万的大额转账,银行的大额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和反洗钱系统会自动监测,就算账户暂时没有问题,那么以后银行业会密切监控我们的账户。
如果贷款被用作非法用途,被用于从事违法活动,构成违法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在调查的时候,肯定会牵连到你,罪名可能就是帮助违法人员过渡资金,还有可能就是违规出借个人金融账户。比如信贷资金被用于涉黑涉恶、网络赌博等违法用途。
这已经涉及违规出借个人金融账户的嫌疑了
如果你朋友是做生意,帮他走一下账,过渡一下资金,表面上看确实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如果认真追究起来,还真有一定的风险。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规定,严禁个人违规出借个人金融账户,最初主要是为了配合打击电信诈骗活动。
如果贷款用途不真实,被银行发现后要被提前收回贷款,可能牵扯到你
银行发放贷款后,如果被银保监局等外部监管机构检查发现贷款用途不真实或者回流到借款人账户中,监管部门会对银行进行处罚,同时会责令银行进行整改。
那么在这个时候银行就需要进行整改,只能提前收回贷款。贷款用途不真实,在核查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你的账户,总体而言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如果真的要帮别人,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你的账户的自有金额需要超过200万
如果我们的个人账户中资金本来就超过了200万,那么200万转进来以后,再转出去,银行也无法判定到底是不是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但是,如果你的账户本来就1块钱,200万进来,又把200万出去到你朋友账户,银行很容易发现这200万就是银行发放的200万,最终又回流到借款人的账户上了,这是违规行为。
因此,我认为这样很大的风险隐患,我们千万不用自己个人的银行卡或者银行账户为别人过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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