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岗位征集及人员申报的通知

原标题:关于2022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岗位征集及人员申报的通知

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岗位
征集及人员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沁水县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公开征集沁水县2022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及人员申报。
一、见习单位征集对象
沁水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企业必须在我县审批机构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所提供的见习岗位要与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及市场需求相适应,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二、见习人员报名条件
在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沁水籍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贫困家庭青年)。
三、报名时间:单位申报7月25日–8月10日
个人申报7月28日–8月10日
四、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保额不低于85万元。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80元,可享受政府60%的见习补贴,由单位按季向人社部门申报。
五、见习公示
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对接成功的,我中心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及见习人员在“沁水人才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未公示单位进行的见习活动按照规定一律不予认可。
六、见习管理
见习期内,见习单位必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并严格考勤,请假需按单位管理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将按规定剔除出见习单位名单,两年内不再列为见习单位,不能办理就业见习。
七、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单位可直接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218.26.228.119:27004),或者先打开山西省人社厅官网,点击“网上经办”打开网上经办平台,再点击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跳转。个人可直接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218.26.228.119:27004),或者先打开山西省人社厅官网,点击“网上经办”打开网上经办平台,再点击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跳转。线上申报有关事项可查看附件(附件在沁水县政府网上查询):就业见习操作手册(企业用户、个人用户);就业见习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介绍信格式(用于线上申报)。注意:“就业见习单位申请”页面的“业务办理属地单位”选择“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2.线下申报: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携带档案存放证明和身份证到沁水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申报。
联 系 人:张萌萌
咨询电话:0356-702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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