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民政局的离婚的号都没办法预约到,因为,疫情期间有很多人原计划离婚的,结果由于疫情影响,都拖到现在,所以,导致离婚的人有点多。
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两个人的生活观点不一样,而且社会有很多诱惑,跟《梦华录》中讲的一样:不是看不起谁,而是有很多人的人心经不起诱惑!夫妻之间,只要有一方经不起诱惑,那么离婚便成为可能。
网曝李荣浩出轨吉克隽逸,杨丞琳亲自捉奸!目前三方已辟谣。离婚涉及到财产、明星影响、声誉、小孩等!所以说,离婚很难一下子成功。
既然,双方都已经离婚了,那么对于财产,谁也不想吃亏!能多要就多要吧,这是常理。当然,也有极个别的人都把财产、金钱给予老婆与小孩,只是这样的人比较少。
由于,离婚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所有离过婚的人都应该知道,一般会反反复复好几次吧。结婚的人,目前没有离婚的人,在吵架的时候,也会提离婚的事,只是没有离成吧了。上海这次很多人要离婚,由于排除的人多,有很多人没有取到号,过几天后,也许其中有一些人,又不想离婚了!天意,号都没有,还是一起过吧……
双方离婚吵到一定的程度,签订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成为可能。协议的签订,本身就是一种妥协的过程,最后离婚又反悔的也很正常。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徐某某与谢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徐某某与谢某某于2009年就想离婚,并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但由于某种原因,双方没有真正离婚,也就并未按约定内容对财产进行变更和处分。2013年双方实在又过不下去了,又一次签订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又进行了一次分割。
之后,双方没有履行离婚协议,只好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认为自离婚协议签订并成立以来,财产约定协议失去效力。由于徐某某与谢某某离婚未成且原告徐某某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故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依法没有生效。
离婚协议规定是要离婚、同时或再进行财产分割,往往可以认为是附条件合同,离婚的条件都没有实现,附条件财产分割的前提条件不存在,所以分割财产的协议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离婚都反悔了,那么财产分割的协议也就无效,需要法院重新进行审判。所以,如果双方规定了离婚净身出户,那么就应该马上离婚,不要被花言巧语所骗,结果又没离婚,那么净身出户,成为一纸空文。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内,对于双方的财产进行侵害,并完成手续,最为关键的是,没有前提条件,不是附条件合同。那么在没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前提下,是有效的。所以,如果需要签订净身出户的协议,千万不要与离婚协议合在一起签订,应该单独签订双方的财产分割协议,而且应该快速将房产、现金分割的手续给予办成。这样,协议约定的内容双方都已完成,而且没有附加条件,事实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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