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府“奸兄”探真
谢贵冲
内容提要:
对“非奸兄”的辩解和对“真奸兄”的正名是构成本文的两个板块。本文从他们与巧姐的亲疏、他们的真容及发展以及变异、作家思想差异等诸方面作了阐述和辩正。贾蓉是集“奸”“忘骨肉”“爱银钱”等于一身的典型,而且他与巧姐关系最近,具备骗卖巧姐的一切主客观条件,而贾芸正好反之。高续篡改了二者形象,把贾芸写成了“奸兄”,是不符合曹著原意的。
关键词:奸兄 贾芸 贾蓉
引言
《红楼梦》第五回歌贾巧姐曲子云:“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狠舅”是王仁(亡仁)无疑,那么,“奸兄”又是谁呢?本文旨在对这一问题做一个深入地探讨。
第一章 谁是贾府之奸兄
《红楼梦》分属曹著高续两个系统,已经成为大多数专家学者的共识。曹著对后文情节的发展和人物结局作了诸多暗示,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是也。高续依据这些暗示完成了后四十回的创作,有成功之处,亦多败笔。其最大的贡献在于完成了宝、黛、钗的爱情悲剧,让林黛玉在爱之绝望里夭逝,贾宝玉、薛宝钗的结合,最终导致贾宝玉怀着对林妹妹的思念和对社会的极度悲愤而“悬崖撒手”。但是,高续的误解和故意曲解之处也是随处可见。最鲜明的莫过于香菱的归宿,她注定要被夏金桂虐待致死,方与其判词“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第五回)相符。高续或许是不忍让其得到如此的悲惨结局,反让夏金桂自焚其身,香菱扶正,成为“呆霸王”薛蟠的正室。针对这种情况,何其芳曾经风趣地说:“这种模仿和重复(歪曲和误解之处—笔者)实在太多了,如果一条一条地写出,我们这篇论文的这一部分也就会变成一本账簿。”笔者认为,高续把奸兄写成贾芸也属于这种情况。
在前八十回中,作者对奸兄做过大量地铺叙,熟知曹雪芹创作的脂砚斋也做过一些披露。透过作者及批书者的暗示,可以梳理出“奸兄”的一些具有根本性的特征。首先,歌巧姐曲子云:“……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第五回)透露了“奸兄”的以下几个特点:1、不济困扶穷;2、爱银钱;3、忘骨肉;4、奸;5、与巧姐同辈分、同地位,属巧姐之亲兄;6、与前四个方面紧密相关的特征,比如庸俗卑鄙、下流无耻等等。其次,奸兄的上述特征,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应该有所描写、暗示和铺垫,不使奸兄的出现过于突兀。第三,该位“仁兄”应是作者着力刻画或是具有着力刻画趋势的角色。第四、此人与凤姐比较亲昵,得到过凤姐的好处,更多的是受到过凤姐的威压,暗怀恨于凤姐。当然,骗卖巧姐要在凤姐失势(或者夭亡)和贾府衰亡后(或是中兴时),此人走投无路或是拥有贾府权力或者部分权力,方有可能。
“奸兄”应该是以上诸方面统于一身的共同体,只有全面考察,得出的结论才是合乎曹著之原意的。历来多有学者对高续所写提出异议,他们围绕贾巧姐的诸位兄长(如贾蓉、贾兰、贾芸、贾蔷等)提出过多种观点,但是这些观点或片面的依据一点两点就得出结论或出于误解或因为缺乏理由,都是值得商榷的。
黄鹤乡在其文中直言不讳:“我认为这(奸兄—笔者)不是别人,正是‘威赫赫爵位高登’为‘后人钦敬’的李纨的儿子贾兰。”理由如下:1、贾兰乃巧姐最近之骨肉;2、贾兰属热衷功名之禄蠹,非好人;3、闹学堂一回,独贾兰坐怀不乱,证其奸;4、由李纨奸证明贾兰也奸,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子也”。这些理由是站不住脚的。首先,整个贾府,与贾兰具有相同地位的还有一贾蓉,他们都是贾府第五代之正经主子,与巧姐关系一样亲近。其次,“群顽闹学堂”最多只能证明贾兰明哲保身之人生态度而已。再其次,贾兰虽然属于贾宝玉口中的“禄蠹”,然正是像他祖父贾政那样的“假人”—属于封建正统之典范,非坏人。第四,由其母奸(姑且不论奸与否)推证贾兰奸,就更是牵强附会了。况且贾兰“醇谨好学”,最终结局是“威赫赫爵位高登”了,他“近墨而不黑”,“习于宝玉而不溺其志,习于贾环而不乱其行,可谓出淤泥而不染矣!”充分说明贾兰是像贾政那样的“古板、迂腐、缺乏生机的‘禄蠹’”。
《红楼梦》巧姐曲词注云:奸兄“似指曾得凤姐好处的贾蔷一流”,张宏雷也认为是贾蓉、贾蔷二人。前者为推测之语,后者仅仅通过贾蓉、贾蔷与凤姐之不正当关系(姑且不论此种关系存在与否)而证,很难让人折服。贾蔷“系宁府之正派玄孙”“颇具正义感,且不鲁莽”。他“见有人欺负秦钟”就“挺身”“抱不平”,但为了“止息口声”“又伤不了脸面”,激将茗烟挑起纷争,从而达到了目的。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他与龄官的情爱,更加说明,他必有可取之处,方能博得性情、脾胃、形貌、体态都极类颦儿的龄官之痴情,为龄官解忧一事,足见其情之挚,意之真,心之善。涂瀛赞贾蔷乃“宝玉之大弟子”“可以与其言情矣”,充分肯定了这贾蔷非揉花碎香之辈。那么存不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奸兄呢?笔者以为否,即使有,也是作为配角、帮凶而存在。
高续在把贾芸写成“奸兄”的同时,也把贾环写了进去,有学者也持此论。贾环乃是贾巧姐之叔,非其兄,如言其作为配角参与此事则是有可能的。
笔者认为,这个奸兄,不是贾兰,不是贾蔷,更非贾环、贾芸,应该是贾府第五代的另一正经主子贾蓉。张锦池、梁归智二位先生也曾指出过,惜乎缺少论证。本文就旨在于结合对贾芸的辩解进一步探讨贾蓉作为奸兄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第二章 谁是贾巧姐之真兄
贾府主奴周瑞之婿冷子兴与贾雨村闲聊中说:贾府“如今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贾蓉、贾兰、贾芸、贾蔷、贾芹等正是处于第五代——贾府末代之儿孙,比之其父辈、祖辈、曾祖辈、高祖辈多不及而无过之。但是,贾府“草”字辈的这些末代王孙又不可同日而语,他们是有区别的。
大家族的贾府里,亲疏远近、尊贵贱卑、地位等级的划分是非常森严的。宝玉小厮茗烟——一个小奴才臭骂金荣“姓金的,你是什么东西!”并自称“你茗大爷”,哪把金荣这个爷放在眼里。连“两姨姐妹”与“姑舅姐妹”都是有亲疏之别的。“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探春,只因为是庶出,还引起凤姐的一番高谈阔论,就更别说贾府主子与贾府族人之间的区别了。“……荣宁贵族中诸爷们的形象,当属于贾宝玉心目中‘泥做的骨肉’‘渣滓浊沫’的丑类,如贾赦、贾珍、贾琏、贾蓉,也包括围绕着他们周围的家族姻戚,如贾蔷、贾芹、薛蟠、邢大舅一流,他们偷鸡摸狗,聚赌嫖娼……”在这里,李希凡把贾府儿孙们明确分成两类,一类是爷们——真正的主子,如贾赦、贾琏、贾珍、贾蓉等;另一类是贾府“诸爷们”的家族姻戚,如贾蔷、贾芹、薛蟠、邢大舅等。在家族姻戚一类里,独不见贾芸之名,这是因为李希凡不把贾芸看成“渣滓浊沫”那一类人。是的,贾芸、贾蔷等族人早已从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分化而出,无财无势,贾府的“男男女女都是一个富贵心,两只体面眼”,哪把他们正眼相看。只是因为沾了诸爷们之光,方被那些异姓奴才“尊称”为爷。实质上,他们仅仅是地位稍高一点的奴才而已,“名为公子,实为小人物中的小人物”。贾府宴会上,也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他们和那些跑腿效劳的奴才几无区别。很显然,他们与贾蓉等贵公子之间有一圈永远也无法突破的藩篱。如此而言,只有贾蓉、贾兰才是凤姐真正意义上的侄儿,只有贾蓉、贾兰才是巧姐货真价实的兄长,而贾芸等辈,则仅仅是名义上的之侄儿之兄罢了。套用史湘云妙语“这鸭头不是那丫头,头上那讨桂花油”而言之,就是“这兄长不是那兄长,两者焉能相并论”。刘姥姥初进荣国府,见过凤姐后,周瑞家的埋怨道:“……开口就是你侄儿,我说句不怕你恼的话,便是亲侄儿,也要说和软些。蓉大爷才是他的正经侄儿呢,……”周瑞家的明确指出:贾蓉才是凤姐的“亲侄儿”“正经侄儿”。不应该忽视的是:李希凡不提贾芸一干人还可,为何也不提贾兰呢?作者意在表明贾蓉与凤姐之间的关系是十分亲密的,也意在暗示读者:贾蓉与凤姐日后必生一段故事。不提贾兰固然是因为贾兰还小,还因为贾兰与凤姐是缺少来往的。这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贾芸等等只是凤姐的“不正经”侄儿,巧姐的“不正经”之兄长。
这还不明显吗?贾蓉与贾芸同是巧姐之兄,然而有高下之分、亲疏之别、尊卑之别。贾蔷、贾芹等乃与贾芸同类,还何谈奸兄哉!贾蓉与贾兰同为巧姐之亲兄,然而贾蓉更加具备成为奸兄的可能性。当然,仅凭这一点就下一个肯定的结论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寻找更多的证据。
第三章 曹著中贾蓉之“真容”(上)
首先,对本文中的“真容”做一个界定,这里的“真容”是指曹雪芹笔下所刻画的人物形象。反之,高续所刻画的人物形象则称之为“假容”。在本章涉及人物形象时,我们仅仅涉及曹著这个系统。“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形象的塑造也趋于完备。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使得人物形象鲜明化,就有必要作出极其充备地铺垫和渲染,方无突兀之感。自然,曹雪芹是熟谙这一点的,在曹著中,他十分注意人物形象刻画的整体性、丰厚性,也在人物形象上融进了自己的爱憎。有的以“善”为主导,有的则以“恶”为本质,情节发展到高潮,人物善恶也趋于极致。“善”得到了极度的彰显,“恶”得到了透骨的披露。刘姥姥虽有“打秋风”“母蝗虫”之嫌,然重在彰显其“义救巧姐”的壮举;贾兰虽迂腐刻板,然其刻苦攻读,方有重振贾府的时机;贾芸虽有走后门巴结之举,然据脂批重在赞其探庵、知恩图报的仗义。那么贾蓉呢,作者虽未明言,脂砚斋批语虽未透露,我们说,目的只有一个,让他成为骗卖巧姐凶手之一的“奸兄”。
贾蓉乃宁国府贾珍之子,宁府第五代唯一的继承人。他是五品龙禁尉,这个官是靠其父亲花银子贿赂得来的,并非是他有学问或是能力。相反,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小人,乃是无能庸碌之辈。还是那个冷子兴说得好:“这珍爷那里肯读书,只一味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来管他。”贾珍无行之态赫然而出。汪稚青由贾珍谈到贾蓉说:“……那个无耻的贾蓉,确是个克绍箕裘的肖子,父作之,子述之,因利乘便,乱伦聚麀。”指出贾蓉不仅是贾珍的翻版,而且更有过之而无逊色。诺大的宁国府,他只在贾珍面前才稍有正经些。对贾珍的责问,他“垂着手,一声不敢说”,背开贾珍,则是完全变了,“一叠声要马”,一面抱怨贾珍“早都不知作什么的,这会子寻趁我”,“一面又骂”跟他之小子。不但如此,他还打算“打发小子去”,又害怕贾珍知道,不得已,才决定“亲自走一趟”。
在贾珍面前,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在贾府的实权人物凤姐面前,则以狎玩猥琐,谄媚之态故作奴才以周全自己,取得好处。他素知凤姐情性,故投其所好。闲时逢迎,怒时求饶,做尽不堪之态。第六回,他奉父命向凤姐求借玻璃炕屏,“嘻嘻地笑”,“半跪”着乞求,得到同意即“喜得眉开眼笑”。欲走时,听到凤姐召唤,即“忙复身转来垂手侍立”,得到吩咐后,才“应了一声”“慢慢地退去”。只有在怂恿贾琏偷娶尤二姐事发后,他知道,已真正触怒了凤姐,实在躲不过去了,唯垂头认命方为脱却金钩之良策。他“跪着磕头”“磕头不绝”,一味求饶。凤姐扬手要打,他磕头如捣蒜,“婶子别动气,仔细手,让我自己打。”边说边举手打了一顿嘴巴子,还自我训斥,言语粗俗不可闻。但是在贾琏面前,又告凤姐的不是。尤二姐吞生金自坠后,贾蓉向贾琏暗示凶手就是凤姐,激起贾琏的愤怒,发誓要为尤二姐报仇。凤姐的被休,巧姐的被骗,难说不是这时埋下的祸根。
他对贾府的其他人或姻戚,则竭尽挖苦、嘲讽、调戏、玩弄之能事。凤姐计惩贾瑞时,明明只要贾瑞照写五十两欠契即可平息,但这“贾蓉先咬定牙不依”,只说“明日告诉族中人评评理”,戏弄得贾瑞“急得至于叩头”方才罢休。过后又常去索银子,最终把贾瑞向死亡的深渊又推进了一步。“呆霸王”薛蟠被柳湘莲一顿好打后,贾蓉带人在苇塘中找到他,“贾蓉心里”明明已经“猜到九分了”,却嘲讽道:“薛大叔天天调情,今儿调到苇子坑里来了。必定是龙王也爱上你风流,要你招驸马去,你就碰到龙犄角上了。”羞得薛蟠“恨没地缝儿钻不进去”。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这小子为能长期与姨娘淫乱下去,竟然掇弄贾琏娶尤二姐为秘密的二房,似乎是为了琏二叔好,实则打着自己的小九九:“素日因同他姨娘有情,只因贾珍在内,不能畅意。如今若是贾琏娶了,少不得在外居住,趁贾琏不在时,好去鬼混之意。”该事明明是他挑起的,在劝说贾珍允许时,却极说是贾琏之意,“只不说是他自己的主意”。
这个贾蓉,其为人之态,因人、因时、因地、因势不同而不断变换,“公侯冢子狂且习,一样风流且下流。”何独下流哉?纨绔子弟之所有劣根性都被这位宁府少爷占全了。兴儿对凤姐的评价,用在蓉哥身上倒是一点也不为过。“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凤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贾蓉则“明是一盆‘水’,暗是一把‘软’刀,杀人不见血,害人不见影”。这还不足于说明贾蓉是一个奸人吗?
第三章 曹著中贾蓉之“真容”(下)
贾蓉在《红楼梦》中的出现,几乎和凤姐是同步的。凤姐毒设相思局,初会刘姥姥,元妃省亲,贾二舍偷娶尤二姐,凤姐借刀毒杀尤二姐诸回中,贾蓉在为凤姐卑劣目的效劳的同时,无不怀着个人的卑劣目的。助凤姐毒害贾瑞是为博取凤姐之欢心,捞取五十两犒劳费;初会刘姥姥一回,向凤姐借玻璃炕屏时,他低声下气、丑恶猥琐,是为了避免贾珍的责备和“一顿好打”;元妃省亲一回,示意凤姐催促贾琏同意贾蔷下江南采买戏子,是因为“这个事”“大有藏掖”,他也能从中获利;助贾琏偷娶尤二姐,其目的更是令人齿发冷、发冲冠;偷娶事发,贾蓉卑躬屈膝,惶惶若丧家之犬,极尽奴才之相,目的只有一个,逃避凤姐及来自贾府的惩罚。他不但贪财,而且好色,无处不为自己着想。有利可图,有欲可贪,则如蚊蝇之不绝;无利可图,无欲可贪,或者稍有风险,即脚底抹油,逃之夭夭。整部红楼,尤其是他的同辈兄弟中,如贾兰、贾芸等人,没有哪一个比他更“贪”了,这样一个人,还指望他“济困扶穷”吗?
同样,与他的贪婪紧密结合的“忘骨肉”——无骨肉之亲、手足之亲,表现得更加明显,庸俗龌龊、下流无耻等等,作者也有众多的描写。在其结发之妻秦可卿疾病缠身,有性命之忧时,贾蓉不尽心看顾照料,反而助凤姐“毒设相思局”,为讨得凤姐之欢心,为五十两白银之贪利,一点夫妻情分都没有。秦可卿死了,“长辈的”、“平一辈的”“下一辈的”“以及家中仆从老少”“莫不悲嚎痛哭”,哭得死去活来(当然也有不得不哭者,假哭者,即司马迁所言“助哭”者)。宝玉“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贾珍“哭得泪人一般”;小丫鬟宝珠“在灵前哀哀欲绝”。而独不见这贾蓉有滴泪之掉,也独不见作者提到贾蓉半字,甚至就没有出场。何意?是作者忽略了吗?不,作者旨在暗示,这贾蓉根本没有骨肉之情、夫妻情分。在帮贾琏偷娶尤二姐一回中,更是显示出他的无情无义的禽兽本性。在这以前,他根本不把尤二姐看作自己的姨娘,一味蹂躏,权当“是花钱买来的粉头一般”调戏。他从祖父贾敬的灵堂一出来,就急急地找到他姨娘调笑取乐。望定二姐“嘻嘻地笑”,二姐欲打(当然是假的),却吓得他“抱着头滚到怀里告饶”;尤三姐欲撕嘴(当然也是假的),这蓉小子却“忙笑着跪在炕上告饶”,“贾蓉又和二姐抢砂仁吃”,二姐吐了他一脸渣子,哪知这“猪狗一样的东西”竟“用舌头都舔着吃了”,“众丫头看不过”,笑劝,这家伙当着他姨娘之面,“抱着丫头们”就“亲嘴”,活画出他丑恶的猥琐的灵魂,无情无义的嘴脸。偷娶事发后,明知凤姐将对二姐不利,贾蓉为了保全自己,竟坐视不顾。
贾蓉也是造成许多骨肉陷于悲惨结局的罪魁祸首之一。二姐之死,贾瑞之死,甚至凤姐的被休,贾蓉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贾瑞乃其族叔,二姐是其姨娘,他和凤姐共同编织了罪恶之网,让贾瑞这一色魔,二姐这个软弱尤物,一头撞进鬼门关,焉有生存之理?在贾琏偷娶尤二姐事发后,他明知凤姐必对二姐不利,没有劝阻,更没有告诉贾琏,而是避之大吉。尤二姐之尴尬局面,尤二姐之死,正是他之使然。而事后,又故意挑拨贾琏、凤姐之间的关系,使他们互生仇隙。因而,凤姐之悲惨结局,也是贾蓉推波助澜的结果。凤姐自己种下了恶的种子,而只有存在像贾蓉这样的施肥浇水者,才得以发芽、开花、结果,才使得凤姐这只凡鸟“哭向金陵事更哀”。余者再如,明知贾珍与二姐有旧染,却故意让其叔贾琏娶之,当“剩王八”,何其可恶?
我们再看贾蓉与尤氏姐妹调笑,助其叔贾琏偷娶尤二姐的卑劣行径发生在何时——是发生在他祖父贾敬丧事过程中。得知贾敬死后,贾蓉与其父大哭,“直至哭到天亮喉咙都哑了方住”,这都是掩耳盗铃、塞人耳目之举,尤其是贾蓉,早就忍不住了,“巴不得一声儿”,听到贾珍吩咐,旋即奔回家与其二位姨娘狂虐。贾敬出殡不久,贾蓉即为贾琏出谋划策,满足自己的龌龊小九九。
这样看来,这贾蓉根本没有骨肉、手足的情和义,特别是为了自己的利和欲,要么把骨肉手足置于脑后,要么把骨肉手足当成发财、泄欲的工具和对象,从未把妻子、祖父、婶子、叔叔、姨娘等亲骨肉当成“骨肉”,而是当成“血”和“肉”肆意吮吸和啃食。他是整部《红楼梦》中“忘骨肉”的典范。这样一个贪婪之人,奸诈之人,忘骨肉之人,你还指望他济困扶穷吗?作者在表现贾蓉奸、贪、无情无义的同时,也表现了他卑鄙、庸俗、自私、无耻的灵魂,只需看看他与凤姐、尤二姐、贾琏之间的交往即可。
总之,红楼前半部着意刻画贾蓉“恶”“奸”的品质,其目的是很明显的。涂瀛云:“贾蓉皆好皮囊,而性情嗜好每每与宝玉相反。宝玉怜香,贾蓉专能蹂香,宝玉惜玉,贾蓉专能碎玉。花柳之蟊贼也!”如此描述为贾蓉骗卖巧姐做了有力的注脚。这样其主观条件都完全具备了,留下的问题是是否具备客观之条件。
第四章 贾芸“真容”及芸蓉后文
贾蓉之“恶”,被原作者推向了极致,但是细读《红楼梦》前半部,却找不到关于贾芸任何“恶”的描写和可以渲染的地方。这不是曹雪芹的忽视,而是他的有意为之,是为了服务作品的整体构思安排的。只有论证了贾芸的“真容”(在曹雪芹笔下的形象),才能达到为贾芸辩解的目的(因为高续把“奸兄”写成了贾芸),同时,只有明确了贾芸、贾蓉的“后文”,也才能找到所需的客观条件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相对贾蓉而言,贾芸的出场频率要少得多,集中描写刻画的仅有一回半(即二十四回、二十六回前半部分)。但是就是这短短的一回半,并未把他的故事画上句号,而是预留、暗留了更多的耐人寻味的省略号。在这一回半中,作者围绕他写了以下几件事:1、与宝玉相识,2、借银子,3、寻找门道觅差事,4、督种草木,5、与小红的情事。
宝玉初见贾芸,即云:“倒像我的儿子”。面对宝玉的戏称,贾芸说:“如宝叔叔不嫌侄儿蠢笨,认作儿子,就是我的造化了。”在《红楼梦》中,能被贾宝玉肯定、认可的男性人物,寥寥无几,说明这个贾芸必有过人之处。贾宝玉的眼光毒着呢!对贾琏的打趣,贾芸说:“‘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虽然岁数大,山高高不过太阳。”颇合了宝玉的痴心。芸哥儿何德何能能得到视男人为“泥做的骨肉”的宝玉之青睐?原来这贾芸“着实斯文清秀”,“十分面善”,“最伶俐乖觉”。事实上如何呢?贾芸到舅舅家借银子、与小红之情爱、央求凤姐觅差事等描写做出了有力地回答。他舅舅卜世仁(不是人)唠唠叨叨,“贾芸听他韶刀的不堪,便起身告辞”。贾芸回到家,其母问其踪,“贾芸恐他母亲生气,便不说起卜世仁的事来。”脂砚斋侧批云:“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熟知曹雪芹创作的脂砚斋指出以下事实:1、贾芸乃是有志之人;2、贾芸非无赖之徒;3、贾芸乃一孝子,所谓“爱母者方能爱人,不爱母者何能爱别人”,贾芸属有情义之人;4、荣府后来事败;5、贾芸必有一番作为。倪二借银与他,贾芸觅到差事赚了银,晚归“次日一个五鼓,贾芸先找了倪二,将前银按数还他。”诚实、守信之态跃然而生。尤其是与“水做的骨肉”林红玉的爱情,更加说明这贾芸情深义重。脂砚斋批云:“醉金刚(倪二——笔者)一回文字伏贾芸仗义探庵。”据此,很明显,这贾芸在后文是一位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这种重要性并不是表现在他做出了什么“恶”事之上。吴日昌先生曾据“芸”字之本义“可使人死而复生”,推证贾芸“仗义探庵”事。此虽有臆度之嫌,然亦说明:贾芸后来是有一番作为的。至于贿赂凤姐觅差一事,笔者以为,作者正是从另一侧面突出了贾芸的“伶俐乖觉”,并非在突出他的“恶”,其本质上,占主导地位的也是“善”的因子。否则焉能得到宝玉的戏谑之称,小红的念念痴情,“醉金刚”的青眼相加。小说文本中也没有贾芸“爱银钱忘骨肉”之事。贾芸觅差事赚银子非是贪婪,而是因家境困苦,连买几片“冰片麝香”的银子都没有,还要找“不是人(卜世仁)”的舅舅去借。然而,家庭的劳苦,并未让贾芸失去做人的根本,觅到差事,有了银子,也没有让他堕落到贾芹的地步:有了几个臭钱就“为王称霸”,“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而是勤勤恳恳做事(督种草木),尽心尽力养母。所以,我们说:即使没有脂砚斋的透露,也没有后人的推想臆度,曹雪芹也不会像高鹗那样,把贾芸写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至少也要把他写成一个白璧微瑕的“仁兄”。
李希凡谈及贾府儿孙时,也未把贾芸列入“‘泥做的骨肉’‘渣滓浊沫’的丑类”中。事实上,他和贾蓉正是截然相反的来自两个世界的人物。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要建立在一定的基点之上,其它都是这个基点的延伸和变异。贾芸的基点是“善”,再怎么发展、变异,也不会堕落为“爱银钱忘骨肉”的“奸兄”。贾蓉的基点是“恶”,无论怎么发展、变异,也不会变成稍具有“真善美”的“仁兄”。换言之,集“奸、贪、淫”等于一身的纨绔子弟贾蓉陷于不仁不义的深渊是必然的,就像贾芸会有在荣府事败后探庵的仗义之举一样。
这已经涉及到贾芸、贾蓉的后文了。所谓“后文”乃是指依照曹雪芹的原意,贾芸、贾蓉会向着什么方向发展,发展成为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脂砚斋曾经披露“荣府事败”,《红楼梦》第五回,十二支曲【收尾.飞鸟各投林】对贾府的结局说得更为明确:“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总而言之,贾府的“事败”是不可避免的。贾府败亡后,贾府的爷们何去何从,汪道伦曾经谈到他们的结局:“……贾琏冲出去,是陷入封建社会极其腐朽的烂泥塘,让他这颗下流种子淹在里面。贾珍、贾蓉冲出去,则成了父子麋集,衣冠禽兽。”也就是说,贾府的衰亡,为他们“冲出去”提供了契机,他们“冲出去”了,失去了作威作福的享乐天堂,也摆脱了以贾母为首的伦理道德的束缚,剥落了大家族里那层纸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成了“父子麋集,衣冠禽兽”。贾府暗地里的勾心斗角演变成了赤裸裸的明争实战,诸如夫妻反目(如贾琏、凤姐),父子成仇、骨肉相残(如奸兄、狠舅骗卖巧姐)等等不一而足。这一干人,兴盛时犹各各不让,败亡之后就更成了“乌眼鸡”,“他们视钱如命”,“就为钱这混账东西”,“连骨肉都不认了”。像贾蓉这种反复无常的小人,更是首当其冲,他“根本不知纲常伦理为何物,亦不曾见贾蓉在经济仕途上有何才能,宁府即使不送在贾珍手里,也会送在贾蓉手里”。琏、凤之争,很可能造成两败俱伤,而这就给走投无路的贾蓉人等骗卖贾巧姐创造了契机。贾蓉这颗下流种子,抱着被凤姐长期威压的怨恨,另一方面为满足他放纵荒淫的生活,做出骗卖巧姐之事就成了顺理成章的必然了。
而贾府败亡也给贾芸“仗义探庵”创造了契机。贾府主子获罪,自然也包括宝玉等人。宝玉被拘狱神庙,贾芸会同小红等去探望,给过宝玉许多帮助。这虽是一句脂砚斋的披露,但我们说,这也是故事情节、贾芸性格在特定条件里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五章 贾芸、贾蓉“真容”之变异(假容)
在讨论了人物自身特征及客观条件造成的契机后,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作者刻意刻画贾蓉之“丑恶”,而把贾芸刻画为仗义之人,意在为后文的“奸兄”“探庵”埋下伏笔,正如出一刘姥姥,盖为巧姐归宿作结——“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一样。
自然,高鹗也是谙熟这一点的(见前所述),但是,他却离开了贾芸、贾蓉的性格基点,或至少是误解了,基点无存或误解,其他的何以存在?他篡改了人物的逻辑发展,致使贾芸、贾蓉特征前后割裂,如两座沟壑分明的山岭,发生了很大的变异(姑且称之为变形)。为了让贾芸戴上“奸兄”这顶帽子不大不小,合乎事理,高鹗一开始就往贾芸身上泼污水、摸黑灰。
他在曹著中找到的依据是什么呢?无非是这样两条:1、贾芸认宝玉为父,2、为谋取差事走凤姐之后门。如前所述,这两条是不能成立的。以此为依据之本,其所建构的任何建筑都是空中楼阁,是站不住脚的。前面已经尽述,这里再做出一些说明。首先,认宝玉为父,不足为奇,更兼宝玉是叔,先有是言,又有贾琏帮腔,难道要芸哥拂了宝玉的面子不成?更何况,说不一定这还是贾宝玉的一句玩笑话呢!其次,贾芸家境困难,迫于生计,走正道寻贾琏未果才出此下策,寻凤姐帮忙。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的描写,其侧重点不在于突出他的不好,而在于突出贾芸的“伶俐乖觉”,为后文“伏脉”。高续以此为基点未免太以假传讹了。但是高续全然不顾这些,还是由此展开,让贾芸逐渐陷入他精心编织的“奸兄”之网。开篇不久,就让他对宝玉的称呼由“父亲大人”变成了“叔父大人”,又借袭人之口说:“那小芸二爷也有些鬼鬼头头的……可知也是个心术不正的货。”又让宝玉进一步渲染:“可笑芸儿这孩子竟这样的混账。”并把贾芸之帖撕碎命人烧了方罢休;接着,也让他走了一次后门,这一次,凤姐已经不爱钱,不喜欢奉承了。期间,又安排了一段插曲,那“巧姐儿”一见贾芸“哑的一声”就“哭了”,“叠连几次”,这一细节意在说明贾芸、巧姐天生即是冤家。第三、倪二被捉,央贾芸求救于贾府,事情无成,令贾芸颜面大失,恼羞成怒,即怨凤姐,扬言要揭其短。倪二为此大骂贾芸“小杂种”“没良心的东西”,扬言要让“贾老二死”。在这里,高续不仅丑化了“醉金刚”倪二,把这个昔日的“义侠”“豪杰”丑化成了毫不讲理、心胸狭窄的“小鳅”——纯粹的地痞流氓小混混。而且也丑化了贾芸,把他写成了一个忘恩负义、奸诈透顶、坏了良心的小人。第四,贾府被抄家后,巧姐“听见外头托芸蔷二人”照料她,“心里更不受用”,贾芸醉后亦是大骂凤姐刻薄,着重强调“想起巧姐见他就哭”之事。
同样,为了让贾环、贾蔷、王仁也顺利地加入进来,也做了铺垫,如让贾琏、王仁不睦,巧姐、王仁互生嫌隙,贾环与凤姐母女重结怨等,并让这群人“日间与家人厮混”,“吃个车轱辘会”“甚至聚赌”“豪饮”,为其骗卖巧姐殚精竭虑,准备了条件:以贾芸为首的没良心的小人,没钱了,不卖掉巧姐哪有钱?没钱了,要钱,还会还能顾及所谓的骨肉吗?这些旨在让读者明白:贾芸戴这顶帽子,是多么合适呀!在贾府第五代子孙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啦!然而,这些故事情节所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不坚实的,所写之事按照曹雪芹的原意是不可能在贾芸身上发生的。同样,写贾蓉更是如空中楼阁,其谬误愈发可笑。在高续的笔下,再也找不到贾蓉“恶”的描写了,他只起到穿插联络故事的作用,目的也只在于让他退场不至于突然而已。他们都背叛了曹著中的形象。这出于高续周密地考虑,在续书里,无须贾蓉当奸兄,无须贾蓉仗义探庵,作者也就无须改头换面地去美化他,也无须“雪上加霜”的去丑化他。对贾蓉的简单化、无害化处理,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正是在为贾蓉开脱吗?让这个衣冠禽兽逃脱了读者的口诛笔伐。如此明显的讹误,足可说明,高续在贾芸身上所泼的脏水、所抹的黑灰,都是故意的,他们与曹雪芹所写是无法融合的。那么高续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也许他不忍心看到贾府的正经主子们落到如此不堪的境地里。怀着这样的心思,而违背了艺术创作的规律。这些活活画出高鹗典型的封建士大夫形象。
第六章 余论
我们进一步论证了贾芸、贾蓉在高鹗笔下发生的形变这一事实,也进一步巩固了我们的观点。换言之,高鹗违背了曹雪芹原意,这种违背,创作思想迥异是其根本性原因,我们试着做一点分析。
据众多专家、学者考证,曹雪芹经历了复杂的人世浮沉,从“玉粒金莼”的优裕生活堕入到了穷困潦倒的人生境遇。长期同下层劳动人民的接触,其思想发生了一些变化,对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同情。以刘姥姥为例子,他虽然没有抛弃对刘姥姥某些行为的唾弃,但在他笔下却不失为善良、正直的好人。高续则表现出了浓重的封建士大夫气息,鄙视劳动人民,认为“凡是穷人,都是坏蛋”。正是如此,高鹗笔下的穷人,都改变了形象。也以刘姥姥为例子,她完全变成专门“打秋风”的丑角,即使拯救巧姐一事,也并非靠她的力量。没有刘姥姥,巧姐也无危险,因为贾府乃是“世代勋戚”,买巧姐是“有干例禁的”。如此,既反映不出巧姐所处境地的艰险,也反映不出狠舅、奸兄的的奸和狠,更突不出刘姥姥的仗义之举。因而,可以说,高续对与自己同一阶层之人有涂脂抹粉的嫌疑,对下层劳动人民则充满了鄙弃。这也就可以理解,他为什么要开脱贾蓉,而要把贾芸写成奸兄了。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可以下一个论断,小说中的“奸兄”,不是贾芸,也不是贾府其他人等,而是真正的贾家后嗣、品行恶劣而又被高鹗美化的贾蓉。
参考书目:
- 《红楼梦》曹雪芹 高鹗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6年12月北京第三版/
2、《红楼梦八十回校本》 俞平伯 校订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58年2月第1版 1993年11月北京第三次印刷
3、《红楼梦集刊》(11651)
创业项目群,学习操作 18个小项目,添加 微信:790838556 备注:小项目!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oodoho.com/28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