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全称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是全国各大、中、小城市政府投资融资的一个平台,起源于1991年的上海,后发展至全国,本质上承担部分的政府职能,是一种特殊市场经营体,且绝大多数是不具有盈利能力的,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并且属于国资委独资控股。
城投公司有以下几个特点,需要特别关注
1.城投公司绝大多数并无自持资产,只是充当一个融资投资平台,融资对象是银行,股市等主体,投资对象主要是地方政府基建。
2.城投公司不具备盈利属性,经营利润主要来自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在政府或国家政策方针发展的特殊时期存在间歇性红利
3.城投公司的存在,是政府特定时期的一种较为前瞻性市场手段,既能保护政府发展过程中的资金融投渠道,又能有效应对大规模财政赤字,多次的政策变更交替已经有效说明了这一点。
4.城投公司,对于国家发展战略方向,拥有积极的刺激引导作用,具备一定的针对性,也是国家重大政治方向的实操推手,这一点是任何企业不可替代的。
5.城投公司业务方向为地方基建,也可以名义上理解为地方政府实控下的“影子政府”,是政府单位与融资对象之间,市场背景下的“中间商”具有特定的主体身份。
6.城投公司,为了发展需要,将城市企事业单位的特定资产统一打包,主要包含,公交,燃气,热力,供水,路桥(特指特定路段)有利于推动国资委背景下的经营主体市场化,在这一点上意义是积极的,间接推动单位转型发展
7.城投公司的债务属于市场经营下的企业债,不纳入政府债务范畴,简单理解就是政府为其提供信誉背书,但又不提供债务担保,经营风险是企业性质,但城投是催动城市发展需要的中坚力量,是各地方政府乐见的,这也是其意义所在。
总之,虽然当下,城投企业暴雷事件频发,但考虑到当下国家城市化进程的时代背景,城投公司依然具备相当重要的存在价值,但迫在眉睫的发展转型,与经营思维问题,也决不容忽视,任何各种性质的主体,都要融入市场才是长存之道,因此行之有效的政策,跟政府追求政绩的潜在矛盾也刻不容缓需要化解,城投发展改革的路依旧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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