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李韵石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就该校发生的校园霸凌事件作出处罚,对该校校长予以行政记大过,降级使用,扣发12个月绩效奖金处理;主管副校长负予以辞退;涉事班主任疏于学生管理,信息报送滞后,造成严重后果,予以解聘。涉案学生被学校开除学籍,已被当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虽然事件得到初步解决,但是校园霸凌问题再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一位父亲的求助信
近日,“一位无助的父亲的信”在网上流传。写信人称,其16岁的女儿就读于鹤壁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长期遭受同班三个女生的校园霸凌。
信中显示,被霸凌的女孩曾向班主任告知情况,但未得到妥善解决。而且,“校方在得知情况一周后依然以不知情为由推脱监管责任,我的妻子甚至到学校门前跪求。”最终,写信人称已报警。
针对上述事件,11月18日,鹤壁市山城区教育体育局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接警后已依法受理调查,目前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月20日,该校发布了前述对事件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此外,鹤壁市山城区教育体育局发布通报显示,该局针对该事件已开展校园法治教育,组织心理咨询师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校园暴力屡禁不止
不久前,四川省三台县公安局通报称,当地一名身穿校服的女生,被3名同学殴打,3名施暴者公然叫嚣,自称是未成年人,报警没用。而且打完人,还把相关视频发到网上。“之前由于传播手段少,部分校园霸凌事件没能为公众所知,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部分未成年人是非观不成熟,大肆宣扬恶性事件,将此前躲在角落里的校园霸凌公之于众。”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袁纪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说,2018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件共计1000余件;2016年案件量同比下降16.51%;2017年案件量同比下降13.37%。
从案件类型看,有57.5%的校园暴力案件为故意伤害案件。2015年至2017年,校园暴力案件中,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呈下降趋势。校园暴力案件中,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在2017年有小幅增长,同比上升10.58%和14.08%。
袁纪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在大力预防和惩处校园暴力,但难以彻底消除校园暴力。”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其中涉及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共165件343人。另据11月19日央视网微博信息显示,只有21%的校园霸凌案件会报告给老师或学校,79%的校园霸凌石沉大海。“这说明目前的校园暴力仍有很大生存空间,一些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的认知明显不足。”
“作为家长,最担心的就是孩子在学校受欺负。”北京市潘先生的孩子也曾遭遇校园霸凌。11月24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的孩子今年10岁,曾经在学校被同学殴打,一度恐学。他和妻子用了很长时间,才让孩子走出阴影,当时孩子晚上睡觉经常会被噩梦吓醒。
对于校园暴力的危害,袁纪表示,校园霸凌对受害人的显性危害包括身体伤害和财物损失。而其隐性危害,包括受害人在群体生活中被孤立,对生活绝望,性格受到影响,甚至让扭曲受害人价值观,从而产生逆反心理,加入施暴者的队伍。
从隐性伤害的角度看,遭遇校园霸凌的未成年人,其心理伤害比身体伤害更更难以治愈,且更为隐蔽。“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往往会被忽略,一旦遇到校园暴力,就会对其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影响其身心发展与人格健全。”
杜绝校园暴力需多方协作
近日,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王文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校园普法教育目前依然存在不足,法律进校园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特别是律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王文生说,此前,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修正,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改为12周岁,即只要达到12周岁,符合规定将承担刑事责任。据此,“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鹤壁霸凌”案,经侦查机关核实后,行为人的行为同时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行为人的年龄如果大于十六周岁,将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则根据刑法和其修正案(十一)的规定范围承担刑事责任。“前述四川绵阳的施暴人一直说自己未成年,明显存在无知侥幸心理,这更说明校园普法的缺失。”
王文生认为,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的原因在制度衔接缺位。未成年人的刑法感知能力比较弱,刑法出于保护目的对年龄过低的未成年人网开一面,期待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教育的方式纠正其违法行为。但现实中,法律的宽容并没有得到其他矫正手段接力,使得很多校园暴力长期处于“三不管”境地。
对此,袁纪认为,“梳理发现,校园施暴者大都具有偏执、易冲动、报复心强、手段残暴等显性共同特征,是严重心理变态诱发的极端行为。”袁纪告诉记者,为了预防和遏制校园暴力发生,各学校都应配备一名心理健康老师,由心理健康老师会同班主任和家长共同关注有暴力倾向学生的心理疏导。其次,提高法治副校长校园普法效率,加大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力度。“最后,家长作为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发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家长不能只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而忽视孩子心理健康成长。”
在采访中,上海兰迪律师事务律师田磊对记者表示,杜绝校园暴力的发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层面的共同努力。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以期达到更好的效果。根据最高检公开的数据,今年上半年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84.6%。
责编|白 馗
编审|崔晓林
校对|张 波 张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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