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再生资源行业企业的日常经营中,需要进行税收管理,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风险隔离,解决税收法律风险。
再生资源行业呈增长趋势,同时也要应对经营中遇到的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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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案件情况
2022年,涉税案件中虚假发票案件最多,根据税务总局《协助查处违税案件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第66号)第9条规定: “查处确认有虚假发票的案件,受托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每户发出《确认有虚假发票通知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所附发票清单各页盖公章,连同《查处违税案件协助通知书》送交受托人。”。通过协助侦查的信息管理系统发起虚假发票确认案件查询函的,负责人应当在发送协助侦查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在税务机关检查上游发票当事人虚开发票情况后,将“虚假发票确认通知书”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发送,上游发票当事人的税务机关应当立即向下游发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送交《税务违法案件协助通知书》和《经证实为虚假发票的通知书》,下游税务机关通常会要求收款企业根据上述信函材料调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随着资源行业税务大数据的不断完善,因发票引发的涉税违法问题更容易爆发。如果下游企业在供给侧没有做好合规和风险应对,就可能面临上游企业因涉嫌弄虚作假而无法抵扣增值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滞纳金甚至认定偷税漏税的行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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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企业需注意
2022年再生资源管理行业企业税收工作环境收到日益精准的监管,这更加要求再生资源服务行业时刻关注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推进‘金税四期’建设。“金税四期”将整合现有的信息共享体系,加强跨部门企业、个人信息共享国家税务总局。
通过这种以数据治税的方式,在大数据的监管下,税务机关可以直接掌握再生资源企业的长期行为等信息,当企业出现特殊情况或异常时,可以第一时间知晓,并进行后续核查。
同样,虚假发票也是公司税务关注的焦点。
如今,随着全电子发票试点的实施,发票信息更加透明,流通追溯将更加清晰,上下游全链条追溯将更加容易。所以作为企业,虚开发票的行为会清晰的呈现在核查部门面前,风险只会越来越大。
在政府需要考虑到我国企业的情况,对留抵金额大规模退税,这一发展政策研究实施工作期间,发现有一个企业管理进行信息骗取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导致税款损失,故而我们进行六部门(国家对于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社会人民通过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行为。有效地打击团伙性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心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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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行业涉税风险的原因
1、进项发票获取难,导致税负过重,制约了回收业务的发展。
大多数回收企业无法从上游环节获得用于所得税扣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企业增值税负担过重,所得税扣除项目缺乏证据,也制约了可再生资源企业的发展。
2、上下游企业涉嫌“虚开”,企业无法隔离涉税风险。
增值税存在于各种教学环节,一个重要环节的增值税出现一些问题,将牵扯到下游中小企业的涉税风险分析问题,牵涉面广,特别是集团性质的企业,一旦有一个关键环节涉及到税务系统风险,这种不同类型的企业生产经营将会被大幅度冲击。
3、加工税优惠难以传递到回收环节
政府对加工环节的税收优惠原本是为了正规企业的发展。正规企业的生存空间由于个别人员在成本回收环节的提价行为而受到挤压,与政府当初的想法背道而驰,导致这些企业选择退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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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企业涉税风险有哪些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暴力虚开:伪造合同,进行分析虚假企业资金需要支付,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
2、代理真相: 企业与个人的业务关系,由于个人无法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企业要找第三方代理公开。
3、开票: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个人散户,销售商品后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步骤复杂。这些个人散户选择与合格的记账实体从事业务活动。
4、地方财政激励: 地方为了吸引“企业”,增加回报的比例,导致一些虚假使用这些政策的不当行为。损失如此巨大,以至于地方政府正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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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的补税风险
1、开票方走逃失联,其开具的发票被列为发展异常重要凭证。
不能与实际控制企业的人联系在一起的企业。
2、自制购买凭证有记录。
3、企业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下游企业受到上游虚开发票的牵连时,部分税务机关认定下游企业接受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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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建议
在日常运作中,完成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注意原材料的保留。
1、在再生利用资源管理回收企业业务中应完备业务工作流程,注重经济业务部门审批,注重书面劳动合同的留存。同时,需特别关注卖方是否可以存在代开、挂靠等现象,及时排查是否能够存在三流不一致的情形,若出现指示交付、垫资代付等行为的,须留存对方说明数据文件、相关技术协议等,以证明我们自身发展业务的真实性。在合同条款内容设计研究方面,要对开具发票的类型、项目、税率、开票时间、税款承担社会主体、价外费用、违约责任等涉税条款没有进行进一步明确约定。交易完成后需要通过保存以及相关的合同、发票、运输单证、汇款单等与交易信息相关的资料。
2、建立完善的增值税发票凭证管理制度,是增值税发票真实性的基础。建立上游或下游企业税务信息数据库,掌握上游或下游企业的信用信息,获取相关企业的发票数据,确保交易上游或下游真实、有效、准确的发票信息,通过发票、凭证等技术手段输入数据系统进行存档,实现财务部门的自动存档、核对、便于查询。
有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应设立内部合规法律部门,使所有重大交易都能得到法律专业人士的审查。并由法务部定期对业务、财务部门、行政管理层进行涉税刑事风险防范培训,强化业务合规意识。如果企业难以组建独立的法律团队,建议与外部律师团队合作。
外部涉税服务社会机构是企业进行业务合规经营的得力助手,尤其是对于专业的税务律师、税务师可以从会计、税务与法律的多重角度研究发现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管理中的税务问题,通过定期组织开展税务健康安全检查,排除业务中的行政、刑事责任公司风险点。
3、 那么税收风险呢?
企业应加强对数据风险的认识,注意自身企业的健康检查,并积极开展自查。建议企业应从业务真实性、货物真实性、资金收付、票据与货物一致性、纳税情况、上下级业务单位审查等六个方面进行税务卫生检查。检查发现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应当及时处理。如果由于历史上存在风险的业务而导致税款支付不足,建议及时申报。
可再生资源企业应高度重视税务稽查程序的处理,推进沟通和风险缓解,在稽查程序中积极有效地与税务机关沟通,努力化解行政程序中的风险,规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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