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0年12月18日,广东省起草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亲子鉴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征求各方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到,广东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原则上不得接受个人委托,须由当事人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部人员共同作为委托人,特别告知个人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将不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采信。
广东亲子鉴定新规的征求意见也已经过去了两年多,至于现在广东有没有落实这条新规,我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有的人说,不仅广东已经落实了,连重庆也出台了这样的新规,对于这样没有得到官方通报的消息,我在这里也不能随便下论断,否则就有造谣、传谣的嫌疑。
我只是针对“不支持单方面做亲子鉴定”这个事情本身发表一些看法。
首先我们来看一张图,这张图是各地区亲子鉴定机构统计的鉴定结果,也就是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非亲生的比例,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排名第一的是台湾,非亲生比例高达92.56%,广东位居其次,非亲生比例也高达91.23%,连排在最后的西藏也高达58.21%。
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就拿广东来举例,广东10000个做亲子鉴定的人当中,有9123个人发现自己现在养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的,那么九成的概率这个孩子就不是亲生的。
男人认为孩子不是亲生的理所当然的就会想到去做亲子鉴定,但是恐怕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会同意去做亲子鉴定,因为孩子是女人生的,她自己非常明白。如果孩子真的是男人亲生的,男人要做亲子鉴定,那是对女人彻底的不信任,女人肯定不同意;如果孩子不是亲生的,那女人就更不会同意去做。
所以当男人一旦决定做亲子鉴定,这个家其实就已经散掉了。不管结果如何,很大概率是亲子鉴定出来之后,夫妻就要离婚。离婚数量一多,就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孩子肯定是跟母亲,而单身母亲的抚养能力又有限,因此孩子的生活质量、得到的教育资源都会大打折扣,更严重的是孩子在单亲家庭中产生的心理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
所以广东省的新规很有可能是基于以上原因才出台的。为了减少社会问题,那就从源头根治,那什么是源头呢,他们就理所当然的想到“不承认单方面委托的亲子鉴定报告”或许是个解决办法。
这样的做法虽然保障了女性的权益,但是却忽略了事实真相,那就是亲子鉴定报告的结论,结论显示10个人里面有9个人的孩子不是亲生的。如果男人要做,而女人不肯做,但是大家又都知道这个小孩不是亲生的,而男人却无能为力,这样不就是践踏了男性权利吗?
新规的目的是好的,为了家庭不破裂,为了保障小孩的成长环境。但是如果当男方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之后,想去做亲子鉴定,而女方不同意。虽然亲子鉴定做不了,这个时候男方的心里恐怕已经很明白了。如果这种心理芥蒂藏于心中,以后的日子会过得好吗?我认为不仅以后双方的生活都很痛苦,孩子的成长环境也很堪忧。
结语
我认为靠法律的手段将已经破裂的家庭强行组合在一起,效果不是很好,相反还会适得其反,双方都解脱不了。
虽然法规上规定必须“双方委托”,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公平性,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相当于把决定权全都交给了女方。因为,女人自己是绝对清楚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这个男人的。只要女人不同意做亲子鉴定,那男人就永远不会知道真相,这就恰恰违背了婚姻中的公平性,男人连得到真相的权利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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