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限制措施主要有四种:拉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最多再来个拘留十五天,祖坟上冒青烟或许可以来个拒执罪,之前有见过河南一家法院有搞了一个失信彩铃,这样给老赖打电话的每个人都知道对方是“老赖”,不得不说致人于社会性死亡,这招够损,确实比较好使,不过后面也没音儿了。
不过以上措施,针对大部分躺平的失信人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生活当中大部分人别说坐飞机、高铁了,有些人就是每天躺家里,或者活动区域就限定在家、酒店、赌场。可能有开辆车,也不是在对方名下,每天神出鬼没,一般人根本找不到他。
这种情况,其实还是要通过诉的方式去打破执行。失信被执行人,车大概率不是放在配偶孩子名下,就是放在父母亲戚名下,这帮人会把自己的朋友想成和自己一样坏的人,所以一般也不会轻易把车放在其他人名下。
如果车在配偶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做个析产之诉来拍卖这辆车。如果离婚了,把车全部给了配偶,那么则可以通过撤销权之诉后再来执行。如果车在发生债务后,0对价转移至老人和孩子名下,均可撤销再执行。
总之,老赖最怕的永远不是措施,而是怕你找到她/他的财产,再执行他/她的财产。
以上是我的个人说法,各位网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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